理由很简单,能在这儿开酒馆的老板,能是普通人吗?
络腮胡等人,以后还想在这边混的话,就绝不敢伤害莎拉。
这也是莎拉,为什么举枪威胁,却没管用后,立即投降的原因。
商业街上的各位老板,早就和这些酒鬼流氓,形成了一定的默契。
你不惹我,我也不会惹你。
你敢惹我,我就惹你全家!
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才是真的好。
络腮胡等人,也是专门挑着外国人下手。
众多外国人中,来自英美的,能不惹,就不惹。
因为,那是干爹!
白熊国的人,也最好别惹,他们动不动就玩命,真特么的烦。
来自非洲的兄弟们,络腮胡等人,却又不屑惹。
一群穷逼,穿鞋的,从来都不惹光脚的。
还有那些爱骑骆驼的,也是能不惹,就不惹的存在。
能骑着骆驼来这边的游客,哪个身边,没有三五个保镖?
骑骆驼的,可能别的没有,就是有钱!
数算一圈,来自东亚的人,才是最佳目标。
虽说他们够聪明,勤劳,团结,性子却软。
尤其有很多的所谓精英,不遗余力鼓吹西方国家,搞得很多女人,在国内看到老外时,就忍不住,主动对人狠砸媚眼。
搞得络腮胡这种王牌垃圾,都有了很强的优越感,感觉不欺负他们,良心上都过意不去。
而街头上的特勤,在得知东亚人被酒鬼流氓伤害后,只要别出现命案,给这座高度文明的城市带来坏影响,也绝不会当回事,走个过场就拉倒了。
反正,那些人的精英,都看不起自己,别人何必把他们当回事呢?
络腮胡举起酒瓶子,抬头喝了口,晃着膀子,走到了李骁面前。
他抬脚,踩在椅子上,喷着酒气,对依旧静静看着外面的李骁,轻启厚唇:“滚。”
李骁聋了那样,没有丝毫反应。
他不但聋了,也可能傻了。
因为,当身材相貌甚至比冯美珠,还要更甚的苏日娜,用力抱着他胳膊,死死靠在他身上,不住剧颤时,李骁都没任何反应。
“脉痹的,这人是个傻子?”
一个酒鬼骂着,凑过来,抬手就去抓李骁的衣领子。
酒鬼的手指,即将碰到李骁的领子时,好像听他叹了口气。
还没等酒鬼分析出,这究竟是不是叹气声时,却觉得肚子一凉。
他下意识的低头。
一把餐叉,热刀切牛油那样,刺进了他的小腹中,只留下一小段把柄。
鲜血,正顺着把柄,向外冒。
“怎么回事?我肚子上,怎么多了把叉子?”
这个酒鬼盯着肚子,满脸的茫然。
他好像听到了女人的惊叫声,也听到了络腮胡等人的大吼,更感觉到了疼。
女人的惊叫,男人的怒吼,酒瓶子的碎裂声,持续了多久?
一个世纪?
还是,一秒钟!?
莎拉不知道。
她只是惊恐的亲眼看到,坐在窗前的李骁,始终没正眼看络腮胡等人,左手却用刀叉,酒瓶子,刺伤了一个人的肚子,砸断了一个人拿枪的手腕,穿透了络腮胡的脸颊。
她只是看到了这些。
却没看到,李骁是怎么动手的!!
终于,抱着李骁胳膊的苏日娜,不再惊叫。
络腮胡等人的怒吼、惨叫,也落下。
莎拉又听到,还静静望着窗外的李骁,轻声说:“滚。”
络腮胡等人的醉意,在见血的那一刻,就迅速发挥。
他们可都是混社会的精英,实战经验相当丰富,眼光也无比毒辣,反应更优于常人!
李骁能在看都不看他们的情况下,让他们连开枪的机会都没有,就个个光荣负伤,这得多么牛掰?
他们,根本惹不起!
要报仇,也不是现在!!
先离开,再纠结大队人马,找回场子,方为正道。
络腮胡等人,捂着负伤的地方,脚步踉跄,狼狈鼠窜。
苏日娜傻楞半晌,刚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李骁又说话了:“你也滚。”
“什么?”
正要用最正宗的礼仪,来感谢李骁的救命之恩,再请他外出帮忙,解救同伴的苏日娜,再次愣住。
李骁终于回过了头,看着苏日娜,轻声说:“我说,你也滚。”
苏日娜脸色苍白,双眼含泪,嘴唇不住的轻颤,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出来,站起来,踉踉跄跄的出门。
莎拉绕过吧台,对看着她的李骁,讨好的笑了下,小心翼翼的说:“不用您吩咐,我这就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