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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六章:战争法则

良久。

艾伯利翁轻咳一声,说道:“关于千年族人的事情,大家可能想错了方向。上层域界是战争之地。换而言之,谁的武力最强谁就是老大。也许你们只想到了战场,可是这并不真实。战争之地并不是一个形容,而是一个事实。我举一个例子,例如老杜看中了某位将军的妻子,他可以公开挑战。不管与个人对战还是军团对战,只要老杜打赢了,他的妻子就归老杜所有了。”

“这算什么事,对方一定要答应吗?”银铃脸色微红,啐道。

“你可以不答应,当缩头乌龟。但是……”艾伯利翁笑道:“相信不用两三天,你的麾属都会离开,士兵都会出逃,附近的军团也可能联合起来吃掉你。在某方面而言,上层域界跟强盗窝没什么两样,不过战争的‘胜负’确实是它的铁律规矩。”

“这么说,弱者的财宝妻女都保不住?”金铃也奇怪了。

“不,这要看你有多勇敢。”

艾伯利翁摇头,又解释说道:“我没说它是强盗窝,只是类似。因为它是有规矩的。例如老杜跟人打赔,对方可以订立一个胜负期限。例如我将妻子输给你了,在十年内你不能动她,十年后我支付更大的代价再战一次,由胜负决定一切。哪怕是书生,也可以借助某支军团,以排兵布阵的模式跟你订下几月几年的战争期限。”

洛青听懂了:“换而言之,一个人越有前途越不能小看,因为他未来很可能翻身当豪强。”

“嗯。在上层域界军略学者很受重视,如果你凭着蛮力斩杀,本族各大势力一定会诛你九族,以警天下。上层很混乱,却有绝对的战争法则。你不遵守,那就是天下人之敌。为什么中层域界重视竞斗,就因为竞斗选手的前途无限光明。在上层域界里,你要是穿着一件竞技场专属的紫色皇袍,一个人就可以让一支军队让路,一句话应职可以让一小国授将封侯。”艾伯利翁详细说明。

此时,众人有点懂了。

千年族人不一定要‘抢回来’,也可以让对方‘送回来’……只要自己足够强大。

“在上层域界,战争法则是唯一的法律。只要我们知道哪里拥有千年族人,直接下战书就行了。一对一,他们未必会答应。可是不想认怂自毁,他们一定要反过来给我们递‘军团战’的战书。只要军团战也打不过我们,赌注就一定要送还,否则……破坏战争法则的帝国势力,没有活过一年的例子。”艾伯利翁又道。

“如果他们想要十年后再战呢?”银铃问道。

“十年再战,我们有必要害怕吗?”艾伯利翁反问,一副‘十年后你们更强十倍了吧’的模样。

这时候,大伙彻底弄明白了。

在上层域界,拥有强大实力才算法律的施行者。弱者,只能默默忍耐着生存。

洛青听了有些奇怪。

想了想,又问道:“艾姐,如果不断有人挑战我们,一定要压赌千年族人呢?这种做法能烦死人,不是吗?”

艾伯利翁笑了:“你们真是老好人,想问题都那么无害。在上层域界,不是谁人都敢经常发出挑战的。因为战争不是比赛,是死是活全凭胜利者决定。如果有人不断挑战,哼哼,只要你们有一次杀光了全部的挑战者,以后人们看到你们都会绕路跑了。”

杜南听到这话,忽然想到了一些事情。

微笑说道:“小艾,如果某个势力绝对无力保住一件东西,它也可以认输奉上吧?”

“绝对会。”

艾伯利翁笑了,说道:“上层有很多大势力常常使用挑战的方式,大量屠杀敌人的有生军力,一直到对方自然崩坏为止。没有大仇大恶的,一般输了两三场就交付保全金,退出某一片区域。有大仇的,拼到两方伤筋动骨都有可能。当然,你们必须记住一件事:这种战争法则只对同族有效。”

银铃奇怪了:“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大家不能胡乱伤害同族,可是面对星兽,魔族或者异族之时,你爱怎么杀就怎么杀。相对的,一旦因为你的屠杀招惹了大祸,同族未必会帮你。要是你一直规规矩矩的,遇祸事大家肯定帮你。当然,这需要支付军资酬劳。”

“看起来,弱者在上层域界捡到神珍就是死路一条。”银铃听着这些矩规,不由笑道。

“刚好相反。”

艾伯利翁否决,说道:“对于同族来说,战争法则是相对安全的。你如果想象着:一个小乞丐捡到一份神珍,随便一个壮汉都能抢了,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归属权是小乞丐,他只要随便找一个军团招呼一声,获得属权的军团能将那壮汉捏成肉泥。例如说,小乞丐‘宝晶’的一件神珍被‘金鼎’大汉报了,宝晶只要将神珍转送‘银叶’将军,然后银叶将军会将金鼎大汉打成肉饼。”

驱虎吞狼……众人听明白了。

只要一件东西归属于你,那你送给谁都可以。狼抢了,送予虎王来夺。虎抢了,也可能送予巨龙来夺。甚至被非同族抢夺了,你也可能援请强大的军团抢回来,只要那份神珍足够重要。

总之,拥有这种幸运,你绝对能够收获一定的好处。

或多或少的问题。

听到这些说话,银叶团众人彻底放心了。千年族人不再是麻烦的问题……想要比拳头力量,我们绝对奉陪。想要比军团力量,呵呵,别说坦娜的巨人种族,光是银铃的幻影军团,你们一支军队打得过我一个人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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