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衣服,就不敢再坐下了,程千寻只有站着抓起一块烤肉吃着:“就说是刚好经过的,是打算翻过山去探望朋友的。不小心马受惊了,驮着着我的东西全跑了。”
菲利克斯插了一句:“山那边是什么地方,你朋友叫什么,做什么的?”
程千寻想了想后回答:“信件也在马背上,我朋友叫约翰,听说刚开始做木材生意的,等我过了山,到下一个镇时,应该就能找到他。”
这样理由应该就充足了,约翰是个常用名字,上到国王、下的百姓,都有叫约翰的。而且刚开始做生意的,也算是个新人,就算镇上的人说没听说过有叫约翰做木材生意的,那也是他消息闭塞。这里到处都是树林,总会有人做木材生意吧?
菲利克斯点了点头,表示了认可:“吃完就去吧,早去早回。”
“我和她一起去!”鲁道夫一边快速吃着,一边道。
以利亚笑了起来:“难道你也扮成女人吗?”这下让其他人哪怕不笑,嘴角也微微牵动了一下。
鲁道夫吃完了,就将手中的骨头扔进了篝火里,他油光光的手去抓了把篝火旁带着余温的灰烬,用两根手指,沾了一点后,细细地在脸上抹了起来。
他将整张脸都抹满了后,皮肤一下变深了许多。他站起,脱去了外套,将那条白色的布,“嘶啦”地撕下一长条,开始在头顶上缠绕了起来。当他把头给包好后,看上去简直就象个舞台剧里的印度阿三。
他微微晃着脑袋,故意大着舌头地道:“泥好,我是东方来的,这是我的女主银!我们要买吃的、喝的、衣服,窝们有钱!”
大家立即笑了起来,别以为这样很傻,可这里是十八世纪的深山老林中央,与世隔绝的小镇,只要不说是神派来的,就算对他们说巴士底狱,他们也未必知道。
一切准备好后,于是“仆人”鲁道夫跟着“探望朋友的一时倒霉小主人”程千寻,下山往小镇去了。
到了中午,教堂上的大钟显示的是十一点,已经是中午时刻。而太阳正挂在头顶,阳光灿烂。
一进小镇,这对“主仆”当然被关注到了。
程千寻也不想逗留太久,左右观察了一下。这个镇上人口虽然不算多,但基本的生活所需都有人经营,比如铁匠铺、裁缝店、帽子店、面包店、肉铺等等。只有三十幢左右的房子下面,几乎都是每家每户经营着各自的东西。
一个围着围裙的厨娘样子老板娘从店铺里出来,猛地喊了起来,将程千寻吓了一跳。她大声地吆喝着:“来看看我的面包吧,刚出炉的!”
另一家店也随之喊了起来:“来看看我做的靴子,都是上好的小牛皮做的,保证耐穿又合脚。”
顿时整个围绕在教堂四周一圈的小店店主,都吆喝了起来,有些甚至走了出来,举着自己的商品卖力地推销着。
程千寻原本和鲁道夫捱得很近,用警惕的目光小心防备着,也渐渐地被眼前的一切慢慢地放松了警惕。这些店主确实没有认出他们来,而且很想把东西卖给他们。这与昨天被石头扔的待遇,好象差别太大了吧?
“我先去买一匹马。”鲁道夫轻声在程千寻耳边说道。有了马就能驮东西,那么就能买更多的。
“啊哈,窝滴主人,我们要走滴话,还是买点东西吧,要过山还有二三天路滴呢!”大约鲁道夫都不知道他属于什么口音,他还扭了扭脖子,做出摇头的样子,很有异域风情呀。
“好吧,尽快买好了我们就走,都晚了二天了,他们一定都要等急了。”程千寻故意装出一副受惊之余后的故作镇定,微微趾高气扬地带着鲁道夫往拴着三四匹马、五六头驴子、还有三四十只羊的“牲口贸易区”走去。
选了一匹马,谈好了价格,为十五个银币,显然这个价格还是有点高的,但在如此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挨宰也是正常的。
付账时,当鲁道夫掏出一枚金币,对方的眼睛一下就亮了,接过后用牙咬了好几下,嘿嘿笑了起来:“这叫我怎么找得开呀!”
程千寻装出不耐烦地样子道:“要找开的,我们还要买其他东西,拿什么付账?”
“那简单!”这个贩卖牲口的扯着嗓子喊了声:“这位尊贵的小姐还要买东西,尽管让她选,帐记在我头上。记账时,不要忘了告诉我一声。”
有了这句话就好办了,程千寻和鲁道夫开始大肆采购,食物、盐、黄油、面包小麦粉、葡萄酒。。。吃的是必不可少的。随后是被子、垫子、布、衣服。。。铁器也要,烧水的锅。。。木头杯子、瓦罐和陶碗。。。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