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妮米切尔真是个诗人,让人崇拜。这么多年过去。
蓦然回首。
恍如隔世。
她喜欢音乐,喜欢绘画,喜欢电影,梦想着成为乔妮米切尔那样的艺术家,后来却还是遵从父母的意愿进入耶鲁法学院。
转眼间已经是大三。
不经意的旅行,不经意的街边,再次听到当年的那首歌,少女时代的很多念头就这么突然涌上心头。
于是,在威尼斯海滩徘徊了好一会儿,却又不知不觉转了回来,躲在旁边假装路人,想要再次听这个男孩在唱一遍《big-yellow- taxi》。
为此还将包里的摄影机掏出来,想要偷偷录下他唱歌的视频。
然后就听到了刚刚他和那两个女人的对话。
以及此时惊艳的《野蜂飞舞》。
她也叫珍妮。
站在旁边听那个男孩说那句‘《野蜂飞舞》,给珍妮’,心底的那根弦甚至被拨了下。
街道上很多人都凑了过来,她也不再矜持,悄悄走过去,把自己隐在人群,调整手中的摄影机镜头,对准眼前专注拨动琴弦的身影,心中同时对这个衣着寒酸的男孩深厚的吉他功底感到一种小小的震撼。
她是学过钢琴的,当年父母特意请来教她的那个顶级钢琴师恰好也给她演示过这首曲子,并且向她解释其中的很多细节。因此她知道,《野蜂飞舞》想要弹出来并不太难,但想要弹好,却绝不简单。
而且,相对于钢琴,想要用只有寥寥几根琴弦的吉他将这首曲子完美表现出来,就更加困难。
但此时眼前的男孩不但做到了这一点,甚至通过堪称完美的演绎在周遭被琴音笼罩的小世界里塑起了一只黄蜂在人群中飞舞的强烈画面感。
随后,更加让她惊讶的是,完成了第一遍70秒左右的演奏,这男孩丝毫没有停顿,立刻就开始了第二遍,而且节奏明显加快,但曲调却丝毫没有走样。
这应该超过每分钟200拍了吧?
她心里想着,一分钟时间很快过去。
再次循环,曲调又一次加速。
然后是再一次。
第五遍的时候,她觉得,即使这男孩的手速达不到每分钟300拍,大概也相差无几。
十六分音符的《野蜂飞舞》,每拍四音,接近300拍的手速,已经是那些最顶级的吉他手才能达到的水准。此时却堪称突兀地出现在了一个普普通通的街头男孩身上。
这是自己的幻觉吗?还是,威尼斯海滩灵异事件?
虽然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她还是本能地觉得,这男孩肯定还可以再快一些。
只不过,当最后一遍演奏结束,琴音却戛然而止。
她目光从那男孩的侧脸上移下,发现对方手掌小心地按在琴弦上,显然不打算继续。
空气中仿若浮起一连串略带遗憾的叹息。
随即,围观在四周的街边行人全部都热情地鼓起掌来。
她也想要鼓掌,却发现自己手中却还拿着摄影机。
于是连忙关掉,不着痕迹地放下来,还心虚地望了他一眼。虽然没能录到自己想要的《big-yellow-taxi》,但这一段视频,绝对足够自己珍藏起来了。
众人的掌声中,那男孩礼貌地向大家道谢,还有人慷慨地往男孩琴盒里放了好几张大额钞票。
她扫了一眼,刚刚那女人放进去的100美元依然醒目。不过,自己半个小时前趁着他不注意放下的那张10美元,却已经被其他纸币覆盖。
莫名地有些遗憾,虽然钱包里还有不少现金,她却本能地不敢再上前。
怕他注意到自己。
自己这么不起眼的一个女孩子。
这么想着,热闹片刻,围观众人还是纷纷散去。
意识到自己也该转身离开,但还有几个人啊,再呆片刻似乎也没关系。
然后就听到刚刚那个对他很不客气的女人用一种有些结巴地语气问他道:“那个,小男孩,上次你说……嗯,你是从哪家精神病院里出来的?”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