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旅店老板把我们从沉睡中叫醒的时候,好象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过来一般。
洗了个脸精神了很多。
按照约定的时间我们一行四人就出发去一个叫“大沙”的村落。
先前的功课都由鹤浦派出所的同行们做好了,我们只管跟在他们后面行进在弯弯绕绕的小路上。
偏远小岛的夜色尤为沉静自然,此时远处的山体、村落、大海、沙滩显得隐约朦胧、浑然一色。
借着同行者的手电光以及夜行的经验,在乡间小路行走也不算困难。
行间我和刚熟悉的两位当地民警还闲聊了一阵子。
“他(A)在这里做什么?”
“涨潮捕。”
我明白那是一种近海捕渔的方式,涨潮时开船出去,把固定在海上的渔网上的鱼获收捕回港。也是一种传统的小船作业形式,投入少,产量也低。但鱼获新鲜。
“这里的居民都捕渔吗?”
“不是,有很多是农民。”
“这里离高塘很近?”
“对,西边那个大的岛屿就是高塘。”
“高塘比鹤哺大?”
“不是的,鹤浦是整个宁波最大的一个岛。”
我想到白天船上熙熙嚷嚷的乘客和肩挑手扛大件小件那阵势,原来不经意间到了一个超大的岛屿,据然还浑然不知,暗暗自责自己的少见寡闻。
我们先去一户村干部的家里,然后来到A的姐姐家。
这是一个位于山脚下的小园落,一排低低的旧瓦房应该住了好几户人家。
我们敲开那间居于中间位置的房门,里面亮着灯。
那种25瓦的白炽灯是当时农村居民的标配,幽暗发黄的灯光比起刚淘汰不久的煤油灯确实亮堂了很多很多。
开门的是A的姐姐。
白炽灯下还未收拾的饭桌边上坐了二位男子。
其中一位就是A。
他应该已经认出了我,朝我点了一下头,连屁股都没挪一下,有点发了怵的呆在那里。
我经自走过去拿出腰间挂着的手拷。
他很配合的递上双手,好象事先演习过一般配合默契,就连后面的签名字盖手印都似乎在完成剧本的安排。
他在外地的同行面前给足了我最大的面子。
以后我还会碰到好多这样的“地头蛇”,在当地耀武杨威、不可一世,一旦在外地逮着他们,都非常老实。
回到鹤浦所里,与所长汇报一下,想把A放在所里留置一个晚上,待第二天来带走。
“这个人是由你们执行逮捕的,留在我们所里不合适,再说我们人很少,设施也不健全,还是你们带着看吧。”
所长这番话,也就是没有商量的余地,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
我这么个身份也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格。再说就是放在所里也要我们一起看的,我们就把他带到住的旅店。
我向店老板要了一张席子,把A拷在床脚,掩着席子睡地上。
那晚他基本没睡,我和林助理轮流睡了一会。
他一直很安静,对我们非常服从。偶尔也聊上几句。
“你们什么时候来的?”“
今天一早。”
“去过我家了?”
“是的。”
“我知道你们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