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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小小管家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当时我们的粮食保障主要依靠当地的粮站,在东港公社有两个粮站,分别位于新塘和前山姚。

新塘粮站只负责收储,前山姚粮站侧是负责供应,分工明确。

我从大徐区粮管所办理的粮食供应卡里面记载有3项指标:

一是大米,按照每人每天一斤半的标准每月核定指标数,办卡时依照相关证明领取的粮票已作为采购数量作了记录。

大家下乡工作无论是在公社食堂搭伙,还是在村干部家里就餐,都要用到粮票。如果出省公差,就需要全国粮票。

军供计划的大米价格是最便宜的,记得二等米和三等米差几分钱,都是一角多一斤,比居民粮票的价格便宜多了,所以粮票也不愿多换的,够了就好。

二是菜油,根据大米供给数的百分之十五比例搭配。

三是大豆,也是按照大米供给数的比例配的。

所里没有配机动车辆,买米油都是用自行车驮过来的,一开始我吃不消带一百斤的米,由钱法根、张国兴或其他人员帮我去驮。

慢慢的也能独自驮回来,虽然中途会摔到几次,甚至把米袋摔出了破洞,捡起未曾沾上泥土的米粒补好洞口继续上路。

钱法根带了我半个月不到就把所有的后勤工作移交给了我,包括那间独立的办公室以及配备给给养员的五四手枪。

我们当时派出所的编制是正连级。按照大部队的连队建制可以配8个左右干部,其中有一个司务长,专门负责后勤工作。

我们因为体制刚调整,干部严重缺编,整个后勤管理都由我负责。

每月的月底要发放次月的官兵工资津贴,这时我才知道黄所长是副连职的副所长,22级,每月工资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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