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是文章的脸面,又常说字如其人,字好看,文章首先就能加一分印象分。张谭的一手好字,迅速把王从伦的精神给勾了起来。
信纸第一页的最上方,用钢笔行书写着起个大字。
“四大名捕震关东。”
“四大名捕?写捕快的吗,这倒是有点意思。”王从伦顺着标题往下看去。
“他曾在一望无际的大漠中,粉碎了作恶多端的风沙七十六骑;在最酷寒冰冷的黑泷江中,擒下了杀人如麻的滚龙王薛游。”
“他曾在热得可以烤熟鸡蛋的地方,埋伏一天一夜;也在可怕的喀曼拉嘎勒维亚山谷,横行千里穿越。”
“他曾做过七省巡抚见了也要下拜的官,也曾当卧底时在市肆做过杀猪屠夫。”
“他杀过人,也曾经救过人。”
“如今心甘情愿地仍在他最钦佩的人门下做事……”
“唔。”王从伦原本的轻视,渐渐的被讶异替代,“这个开局,很有气势啊,颇有几分‘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的意思,先声夺人,先声夺人啊!”
想着,继续看下去。
文中的描述还在继续:“他二十岁光景,样子一点也不难看;他的剑杀过他所要杀的人,十多年来,只有一个人能逃出他的追捕和追杀。他从不激动,而敌人激动或者惧怕的时候,便是他抓人杀人的时候。这是他的一贯作风,就像一头狼追捕一只鹿。”
“但,当他亲手接下,对这帮无恶不作、罪无可赦的人的绝杀令后,他不顾一切地追捕这个仇人和他的手下们。无论为公为私,虽然,他知道自己恐怕不是对方的敌手。”
“他,一个人,对方,十三个人,还有一匹头狼。当他还没学会拔剑的时候,对方已经做了二十多年狼了。这人是他唯一追捕不着的人,而且差点命丧在对方手下。”
“他侥幸的逃了回来,三年后的今天,他不得不再度追杀。”
“他为人冷傲、孤僻、坚忍。”
“他用剑诡秘、辛辣、快速。”
“他的手万分坚定;他的身法是箭在飞驰……”
“嚯!”王从伦无法抑制的惊呼出来,眼神中的轻视早已经消散,只剩下惊讶与惊喜,“这是高一学生能写出来的武侠?实在是太惊艳了,我也算是审过不少武侠作品,开头就这么惊艳,刻画人物就这么着力的,少见,少见!”
“短短篇幅就把这个人的来历,事件的起源,人物的性格,武功路数,全都交代清楚了。文字栩栩如生,一点没有生涩的感觉,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出自高一学生之手。那些港台的武侠名家,大概就是这个水准了吧。”
王从伦简直幸福死了,只看了一个开头,他就强烈的预感到,自己发掘到了一块金子,金光闪闪成色十足的金子。
而且越往下看,王从伦越能感觉到这个真名叫张谭、笔名叫谭张的高一学生,文笔的功力,绝对不在杨叛、小椴、叶润这些得到了他们一致肯定的作者之下。相反,比起开头的稍显故弄玄虚,后续的文字,更见朴实。
“这不像是一般少年能写出来的水准,人才啊!”
王从伦很快就读到了主角的身份,四大名捕铁手、无情、冷血、追命之中的冷血:“四大名捕的名字都很霸气啊,这似乎是一个完整的故事架构,而现在写的主角,只是这个完整故事中的一个,有意思,有意思!”
干净利落的杀人,朴实无华的描述,完善入微的细节,大气滂沱的布局,王从伦是越看越喜欢。
很久没有读到这么质量上佳的武侠小说了。
当冷血把十三凶徒杀了第五个的时候,王从伦直觉的一股酣畅淋漓的从脚升到头顶,简直要破碎天灵盖喷薄出来,这种冷酷至极、冷静不似人的杀人方式,实在是太令人不自觉就代入其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