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诗诗坐在了沙发的正中央,秦朗笑了笑。
突然,舞台上的灯光亮了起来,好多玫瑰花,看样子都是刚刚采摘的,有的上面还带着露珠。
一束追光打了过来,在秦朗的身上,这个她以前不止一次偷偷看过的男人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更加的有韵味了。
是不是男人成熟了就会变得让人着迷,黄诗诗没有研究过。
追光始终跟着秦朗,秦朗缓缓的走上了舞台。
秦朗一身蓝色的休闲西服显得更加的俊郎,可以说是英气逼人。
黄诗诗蜷缩在沙发上,不知道秦朗究竟要做什么,静静地看着,看着这个男人为自己做的一切。
音乐声响起来,是一首熟悉的老歌,却是经典中的经典,是黄诗诗最喜欢听的一首:Myheartwillgoon。
没有用中文,而是从头到尾都是英文。
黄诗诗惊讶的把手指塞进了嘴巴里,这个秦朗究竟是有多少东西是自己不知道的,他究竟还会有多少惊喜让自己跳起来。
秦朗声音纯净,更有一种沧桑的味道在里面,把这首歌演绎出来别具一格的味道。
一曲终了,秦朗已经是满脸泪痕。
九月在二楼的台子上距离秦朗最近,看的十分清楚,心里面仿佛大海波涛一样的汹涌澎湃。
这样一个近乎于完美的男人,那个女人真的嫁给了他那应该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她和翁秋水闲聊的时候问过秦朗以前的一些事情。
听说秦朗的白小菊,胭脂,兰花,九月惊诧的差一点跳起来,这么多女人,秦朗的过去还真是复杂。复杂到有些应接不暇。
她很羡慕那个叫做胭脂的女人,因为胭脂虽然没有福气和秦朗白头到老,但是九月明白,秦朗的心里一定给她留下了位置,并且一辈子都不会变。
如果要是让她选择,她也会选择这个结果。毕竟人终究是会离开这个世界的,那么多上古先贤都在寻找长生不老的灵丹妙药,但是结局只有一个人,就是比普通人死的还要早。
所以,没有必要计较生死,只要在你死了以后能有一个人在心里面记住你就好了。
也不要奢望太多人记住,因为那是不可能的,这个世界,不是所有人都喜欢你,有喜欢你的,就有不喜欢你的,这是规律。
九月看着泪流满面的秦朗拿出来一只烟,静静地和黄诗诗深情的凝望。
黄诗诗现在哪里,身上依旧裹着秦朗的那件外套,她不想脱下来,因为她觉得躲在里面有一种安全感,那种感觉说不出来,不是能够用语言来描述的。
秦朗狠狠地抽了一口烟,柔声道:“我是一个农民,从我有记忆开始,就忍受各种人对我的谩骂殴打,白眼。
这些年我习惯了,他们让我成长,让我明白人活着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在意别人说什么。
理论上是这样,可是有几个人能够真正做到呢,以前我做不到,现在依旧做不到,如果我做到了,可能就不会再这里了,而是如老僧入定般的成了什么东西。
你没有看不起我,在你的眼神里我读的懂,虽然不是第一个人,因为以前有那个长得天仙一样的老师,还有师傅,还有胭脂,但是我觉得你是最让我感动的一个,因为你把自己给了我,我没有别的,没有黄满银那个畜生富可敌国的家业,我只能说我有一个不变的初心。”
灯光后面,有多少人在因为秦朗的话在感动,秦朗不知道。他感觉只是说了自己想要说的。
秦朗从台上走下来,从口袋里拿出来一个精致的小盒子,来到了黄诗诗的面前,单膝跪下,说:“嫁给我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