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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好事当前又远遁千里

眼看着大汉朝如同大眼筛子一样法律,就因为被刘彻死死的盯着,他如今什么都干不了。

昨日里摸了一下苏稚的腰,这丫头就连续两天不见人影。

摸腰完全是一个误会,两人并排坐在石头上看大河的时候,云琅习惯性的探手搂住了苏稚的腰,这本来是一个能让两人显得更加亲密,也更加舒服的动作。

在很久以前,云琅不知道这样搂过多少女子的腰,一起看星星,或者一起看沙漠,就连一起看狗交配的时候都这样做过。

唯独,苏稚是最敏感的,当云琅的手放在她腰上的时候,她就像是被美杜莎看过一般,立刻石化了。

即便是身边的大河在咆哮,在叹息,云琅都能听到苏稚咚咚咚咚的心跳声。

为了避免这丫头心力衰竭而死,云琅刚刚收回手臂,那个丫头啊,就跟中箭的兔子一般跑的不见踪影。

两天时间了,应该足够让丫头狂跳的心平复下来了。

于是,云琅就来到了伤兵营去看苏稚。

丫头抱着一个比她脑袋还要大的碗正在吃饭,抬头看见云琅来了,一口饭不知道怎么处理,卡在喉咙里几乎要了她的性命。

看到丫头红的快要渗出血来的脸蛋,云琅叹息一声,就给她倒了一杯茶水,然后就离开了伤兵营。

苏稚嘴巴张了好几次想要喊住云琅,却最终一个字都没有发出来。

“最近没有一件事是顺利的。”

云琅坐在一根杠子上,看霍去病给乌骓马洗涮。

“你如果跟我去一趟荒原,什么事情都会顺利的。”霍去病拿手捏掉夹杂在乌骓马皮毛里的一根草芥不耐烦的道。

“你们不是准备去抢劫西域各国给匈奴人的朝贡礼物吗?怎么不见动静?”

霍去病掰开乌骓马的嘴唇,用一块丝绸细心地擦拭着乌骓马的牙齿,一匹马就靠一口牙齿混呢,没了一嘴的好牙齿,吃不动草料了,这匹马也就完蛋了。

“赵破奴带着斥候走了,总是动用大军出城,你总是埋怨个不停。”

“赵破奴真的是去寻找西域人的朝贡队伍了吗?”

“等赵破奴回来了,你问他就是了,反正我给他的军令就是查探西域使者的动向。”

“你们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没有,你要是不放心可以跟我们一起出去!”

云琅很怀疑霍去病的话,他却一点都不喜欢骑着马在荒原上乱跑,哪怕是去抢劫西域使者。

霍去病则不是这样看的,他认为自己一生最好的开端就是出现在战场上,然后打一辈子的仗,最后没仗可打了,就解甲归田弄一块地方去养马。

他坚定地认为,战争会在他老死之前全部打完,因此,他珍惜自己每一次作战的机会,会竭尽全力的把这一场仗当成人生中最后一场仗来打。

“你真的已经确认河西一带匈奴人已经疲惫不堪了?”

霍去病在乌骓马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示意它自己去觅食,然后跳上杠子跟云琅坐在一起道:“这还需要探查,需要我走一趟河西走廊,实地看一遍。

很久以前,我舅舅说,只要控制了河西走廊就能锁住通往西域的大门,有了这扇大门,汉地就会远离战争之苦。

从河西尽头的敦煌,再到陇原,中间足足有两千里之遥,我舅舅希望战争永远发生在大汉百姓视线之外。

让战争变成军队的战争,而不是百姓的战争。

我也是这么想的,也准备这么做!”

云琅知道著名的焉支山之战就是基于霍去病这样的想法才实现的。

不过,即便是知道霍去病有过率领八百骑兵纵横河西的战例,云琅还是固执的认为,那是霍去病的幸运!

而幸运这种事,永远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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