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是匈奴人我们为什么学匈奴人那一套?
阿琅曾经说过,把一个财源连根拔起是最愚蠢的事情,这叫杀鸡取卵!
当然,取的少了,这些人就会发展起来,取的多了,这些人就会没有了活路,会跑,会造反。
只有恰好取走可以为他们发展提供帮助的那些财力,才是合适的,这是一门很大的学问。”
“抢劫还有学问这一说?”
“阿琅说过,学问最质朴的地方就在于它无处不在!”
赵破奴想了好一阵子才恍然大悟道:“你们的意思是说,这些人投靠我大汉,还能活下去,见到了匈奴人,根本就没活路是吧?”
霍去病笑道:“这才是长治久安之道!”
赵破奴搓搓手道:“河湾处还有一个更大的部族,现在正是牛羊肥壮的时候,我还听说,他们部族不仅仅以游牧为生,他们还在河湾处种地。
是一个很肥的部族。”
霍去病长吸一口气道:“好吧,就以这个部族为最后目标,半农半牧的部族最容易成长起来,干完这件事,我们就回去,回程的时间不能再拖了。”
这些稀奇古怪的道理,霍去病是从云琅那里听来的,不过呢,这样的论调一般都非常的零散。
云琅有时候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说一两句,有时候师兄弟们一起泡澡的时候来两句。
更多的时候是在云琅对着草原发感慨的时候听来的。
很奇怪,霍去病对云琅说的这些话一点都不怀疑,或者说,云琅从小留给他的印象就是一个不说错话的人。
人都是有惰性的,在找到一个靠谱的伙伴之后,他就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去苦苦的学习,或者思考那些难以找到答案的事情。
这在社会分工中属于优化资源。
当然,大汉时代,兄弟情义还是非常淳朴的,很多至死不渝的友情就是发生在这个时代,而且概率远远比至死不渝的爱情要高得多。,
毕竟大汉的好女子一般都是强悍的,甚至强悍到了凌驾于男人之上。
羌人明显是一个男尊女卑的民族,霍去病没有去思量那个拼死作战的老妪。
或者她就是单纯的想要去死,年长的妇人对部族来说是一个负担,也就是这几年部族的物产丰富,如果遇到灾年,她们就是第一个被遗弃的对象。
让一个地位最卑下的老妪当上族长,对这个部族的影响是深远的。
一个绝望的人,蓦然间获得了最大的权力,天知道会在部族中引起怎样的波澜。
霍去病要的就是这种波澜,如果可能,他准备将草原上的部族首领全部换成老妪。
对于老妪来说,让自己的子孙活下去才是最大的幸福。
至于那些有理想,有远大志向的羌人,霍去病认为应该全部杀掉,或者贩卖到远处成为奴隶,不能给这样的人任何机会,一旦这样的人成长起来了,对大汉没什么好处。
河套之地……堪称天府之国。
桀骜不驯的大河在这里拐了一个大弯,丰沛的河水终于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滋润着这里的土地,让这诺大的河套之地变成了水草肥美之地。
骑都尉的斥候在草原上来回奔驰,马蹄所到之处,惊起无数的禽鸟,乌泱泱的飞上天空,有的直冲云霄,有的笨拙的在草尖上扑腾。
一些隐藏在草丛中的小兽,也在绿草中间分开一道涟漪,迅速的向远处狂奔。
站在土包上的野狼在引吭高歌,向这支踏进他们领地的人类发出一声声的警告。
还没有走到赵破奴所说的大部族,就看到了热情好客的部族首领。
他们准备好了肥美的羔羊,已经香醇的马奶酒招待远来的客人。
笑语盈盈的憨厚脸庞,妖娆多姿的羌族美女,无不显露着羌人族长的好客之心。
只是在远处,霍去病还看到了汹涌的骑兵群,这些骑兵与霍去病见到的由牧奴组成的骑兵完全不同,他们有些人已经披上了铁甲,手里的武器也不再是简陋的弯刀与狼牙箭,而是闪烁着金属光泽的铁质武器。
上一刻,族长满口答应了五千头牛,两万只羊,两万张羊皮,三十万斤粮草的进贡数量。
下一刻,族长的头颅已经凌空飞起,激起的血雾落进了银质的酒碗。
“敢在大汉天使面前称兵者死!”
霍去病的怒吼,彻底的激发了骑都尉的血气。
赵破奴哈哈大笑,率先杀进了羌族人拿来壮胆的骑兵队伍,李敢,谢宁也不甘落后。
将军既然发出这样的将令,那就预示着此战不封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