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琅笑了,看着霍去病道:“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很喜欢杀人?”
霍去病把手里的菜瓜咬了一口道:“你是我们几个人中,杀人最多的!”
云琅愣住了,他稍微计算了一下,就发现霍去病说的好像是真的。
他不敢说自己能做到杀人于无形,至少在身边那座巨大的陵墓里埋着的始皇帝面前,他不敢这样说。
通过放射物质来杀人,这在云琅生活过的那个时代里也是一种非常高级的杀人行为。
云琅知道铅是一个杀人于无形的好东西,至少西方的那个罗马帝国的男勋贵们就喜欢用铅制作的酒壶,酒杯饮酒,并寻欢作乐。
还因为铅这种东西有美白作用,罗马帝国的贵妇们很喜欢把它涂在脸上取悦男人。
这导致的结果很明显,他们的子孙被伤害的很惨,据说这个时代的罗马勋贵很少能生出健康的孩子。
也导致他们在年纪轻轻地时候就莫名其妙的死掉了。
另外,如果你有杀人欲望的话。始皇陵里面的水银也是一个居家旅行不可或缺的必备品。
云琅就被那东西折腾的很惨,直到现在,他都不能肯定自己是否真的把那个恐怖的东西全部排出体外了。
想到这里,云琅就很想吃胡萝卜……
怎么样善待他人,这需要好好的教,至于怎么害人,云琅觉得没必要教,他认识的人,已经够坏了,用不着把他们教的更坏。
无论人间是个什么样子,天地都在按照他的规律在运转。
麦子黄了,这是云家最忙碌的时候,与春蚕上了茧山相比,这一次忙碌的是云家所有人。
夏收的好天气只有那么几天,如果错过了,就会打一年的饥荒。
养蚕是赚钱,种田却是在为填饱肚子而奋斗,孰重孰轻,云家人分的很清楚。
云琅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的农夫!
别人被麦芒蛰一下,最多有点发痒,他就不一样了,后背被麦芒碰到了,再被汗水浸透,他的后背就变成了红彤彤的一片。
“轻点!用冰水敷一下,对用冰水!”
“你有病啊!你居然用井水……哎呀,灌裤子里了!”
“你走开,别碰我的裤子!”
每当云琅咆哮的时候,刘陵就笑的非常开心。
在云家居住了快一个月,已经快没人认出她是一个显贵的翁主。
头上包着青色的麻布帕子,身上穿着黄不拉几的土麻布衣衫,脚上穿着一双牛耳麻鞋,一双原本白皙的脚丫子,已经被太阳晒的红彤彤的,脱掉鞋子,就能看到一个完整的鞋面样子。
“凉面做的不错,不过,你学这东西干什么?匈奴人没有麦子这东西,只有草籽吃。”
“羊肚是个好东西,只是要清理干净,煮的时候也要注意去掉异味,然后切丝凉拌,那就是一等一的美味。”
“煮牛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东西很容易缩水,你不能这样来煮,把一斤生牛肉煮成半斤这是败家子行为。
记着,猪煮肉上味其实就是一个液体交换的结果,用浓郁的汤汁替换掉肉里面的汁水,等你达到这个程度再说你的厨艺过关的话。”
“你妹啊,不要总是想着怎么才能把毒药弄进肉里面去,做饭就好好做饭,你要是再问这方面的事情,我就不吃你煮的东西了,我还想多活几年。
顺便问一句啊,你是怎么做到一边跟男人浓情蜜意的调情,一边把毒药往他嘴里灌的?
我觉得这需要一个很大的心脏才能干出这事来!”
“啥?把毒药丢水里?溪水?我不知道这是谁干过的事情,不过啊,离开了剂量说毒性这是一种标准的流氓行径!
你没有那么多的牵机药,牵机药的配置虽说不难,可是,我不碰这东西,打死都不碰!”